广州市白云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第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年11月26日起,我区太和镇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草庄东路93号、95号、97号,草庄上高屋一巷8号、10号、12号
二、草庄中路号保安亭第二栋宿舍楼房,草庄中路75号
三、草庄村东街3号、5-8号、10号
四、草庄上高屋四巷6号、6-1号、8-16号(双号),上高屋五巷4号、6号、10号,上高屋六巷4号、6号、10号、12号、16-20号(双号),上高屋七巷8号
五、草庄南路3-11号(单号),南路一巷2号、4号,南路三巷1-4号,南路五巷1-4号
六、草庄东街一巷2号、4号、6号、7号,二巷4号、6号,三回街2号、4号、6号
七、沙亭大塘西十一巷23号,沙亭大塘西四十三巷1号、4号、5号、6号、8号,新庄中路8号
八、迴龙北二街2-8号(双号)、24-32号(双号)、36号、38号,迴龙龙颈三巷2-1号、2-2号
九、和龙罗洞二街2-2号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26日
广州市白云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
(第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年11月26日起,我区新增高风险区如下:
一、钟落潭镇
广从十路号、号
二、大源街
(一)大源白路东街18号、25号、29-35号(单号),大源白路东街一巷2号、4号
(二)米龙东中一街24号、24-1号、27号、28号、28-1号、29号,米龙东中二街28号,米龙东中二街二巷1号、3号,米龙东中一街六巷3-1号
以上区域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
钟落潭镇:
生活保障服务-、-
人文关怀服务-、-、-
医疗保障服务、、
24小时应急
大源街:
生活物资保障服务、、
医疗保障服务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26日
来源广州白云发布
编辑胡德成
流程编辑马晓双